沒有規則要求律師知道真相是什麼。結果,律師有時會在反對撒謊的規則和要求律師“熱心”代表其委託人的單獨的道德規則之間陷入困境。這是發生了什麼:委託人接近律師。他被某人起訴,或被國家刑事起訴。客戶告訴律師他的事實版本。律師對委託人的故事表示懷疑,但他沒有義務對委託人進行事實核實。相反,律師可以辯稱,作為“熱心”的辯護人,他有責任接受客戶對故事的理解,並嘗試提供證據來支持該故事。 https://www.russiabrideagency.com/about/關於我們法律網/
對於僅講一部分真相而不是“全部真相”的委託人或證人呢?要求律師必須披露重要事實,“在有必要公開披露以避免協助當事人犯罪或欺詐行為的情況下。”從理論上講,如果律師認為其委託人由於忽略了重要事實而誤導了法院或其他人,則該律師應披露丟失的信息。但是,此規則有一個很大的例外:沒有義務披露客戶秘密告知其律師的事實。通常,台中律師事務所律師從委託人那裡學到的大多數事實都是在律師與委託人之間的保密對話中獲悉的。